场地租用细则

  1. 下载“活动中心借用申请表+检查表”表格[ Adobe PDF 格式 ]
  2. 填写并连同捐款于活动 一星期前 呈交秘书处。如申请被拒,将原银退还。
  3. 不可携带外来的食物。
  4. 借用者只可以在借用时间前后半小时布置或收拾。
  5. 逾时将以每小时计算。
  6. 须保持场所干净整齐并 离开前收拾还原。
  7. 须负责场地内任何物件被损坏的赔偿。
  8. 未经许可,不可随意张贴告示。如获批准,也只能用 Masking Tape来贴。
  9. 所举办的活动,不可涉及政治,宗教,敏感或具煽动性的课题。
  10. 借用者在借用本会设施时所举办的活动,若造成本会设施遭破坏或造成本会所有所损失或造成任何损伤或引起本会遭索赔,追究责任,起诉等,借用者得负起全责。

 

视听室租用细则

  1. 下载视听室借用申请表+检查表
  2. 此申请表格须于一星期前呈交或传真至本会秘书处,先申请者先得。
  3. 借用者必须全程在场。
  4. 视听室内禁止吸烟。
  5. 须保持视听室的整洁并于离开前收拾还原。
  6. 不可擅自将视听室内的任何物件移到视听室外。
  7. 须负责视听室内任何物件被损坏的赔偿。
  8. 不可借视听室来举办牵涉政治、宗教、敏感或具煽动性之课题的活动。
  9. 希望会友及家眷珍惜本会所提供的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