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子女中小学学业奖励金
常言道:丰富的学问是谋生的技能,而崇高的品德是成功的基石,有鉴于此,本会理事胡更生学长在1980年3月14日,理事会开会时,建议本会设立会员子女中小学学业奖励金以鼓励会员子女专心向学,并培养优良的品德。经过讨论后推举胡更生为首成立一个拟草规则小组,负责进行。经过两次理事会讨论,于1980年8月28日理事会获得批准并定于1981年施行。
兹将当年所批准之会员子女学业奖励金规则如下:

(一)名称本奖励金小组是根据雪森彭隆锺灵校友会理事会于1980年3月14日会议议决而成立,命名为[雪森彭隆锺灵校友会会员子女学业奖励金]。(以下简称本小组)
(二)宗旨鼓励会员子女专心向学,品学优秀者将给予适当奖励。
(三)奖金来源由本会每年拨出款项作为奖金。
(四)组织本小组由现任理事会议中委任一名理事担任主席、并授权本小组主席推选不超过四名会员为本小组组员。
(五)职权本小组职权是负责遴选工作,推荐奖金或奖品之数额,然后将入选之名单呈交由理事会作最后决定。
(六)申请办法凡是本会会员之子女,就读国内各源流中小学校,其学业成绩符合本小组所规定之学术成绩标准者,均可申请。
(甲)小学组凡是华语、国语、英语、数学、科学、历史与地理七科中有任何五科获得特优(即A或甲等),方可申请。
(乙)中学组以在校成绩为标准,凡是全年成绩中,如有任何五科获得特优(即A或甲等),方可申请。
申请者(由会员家长代申请)需填具申请表格并夹呈子女学业成绩报告书影印本(须经有关学校校长签名证实方为有效)在指定日期内寄回本会,逾期恕不接纳。
(七)奖金或奖品分高中组、初中组、及小学组。奖金或奖品之数额将以得奖人数为根据。

届次/ 年份主任股长
第3届(1967-1968)郑光生 
第4届(1970-1971)吴玉堂 
第5届(1972-1973)刘荣基李保安
第6届(1974-1975)杜福泰陈胜尧
第7届(1976-1977)李保安吴玉堂
第8届(1978-1979)李保安吴玉堂
第9届(1980-1981)李保安吴玉堂
第10届(1982-1983)李保安 
第11届(1984-1985)王品棠郭彬郁
第12届(1986-1987)王品棠刘英才医生
第13届(1988-1989)刘英才医生 
第14届(1990-1991)陈崇侨 
第15届(1992-1993)汪子文 
第16届(1994-1995)刘德翁傅瑞德
第17届(1996-1997)刘德翁杨景麟
第18届(1998-1999)黄健勇 
第19届(2000-2001)黄健勇黄世辉
第20届(2002-2003)黄健勇施祖森
第21届(2004-2005)刘英才医生黄健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