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子女中小学学业奖励金
常言道:丰富的学问是谋生的技能,而崇高的品德是成功的基石,有鉴于此,本会理事胡更生学长在1980年3月14日,理事会开会时,建议本会设立会员子女中小学学业奖励金以鼓励会员子女专心向学,并培养优良的品德。经过讨论后推举胡更生为首成立一个拟草规则小组,负责进行。经过两次理事会讨论,于1980年8月28日理事会获得批准并定于1981年施行。
兹将当年所批准之会员子女学业奖励金规则如下:
(一)名称 | 本奖励金小组是根据雪森彭隆锺灵校友会理事会于1980年3月14日会议议决而成立,命名为[雪森彭隆锺灵校友会会员子女学业奖励金]。(以下简称本小组) |
(二)宗旨 | 鼓励会员子女专心向学,品学优秀者将给予适当奖励。 |
(三)奖金来源 | 由本会每年拨出款项作为奖金。 |
(四)组织 | 本小组由现任理事会议中委任一名理事担任主席、并授权本小组主席推选不超过四名会员为本小组组员。 |
(五)职权 | 本小组职权是负责遴选工作,推荐奖金或奖品之数额,然后将入选之名单呈交由理事会作最后决定。 |
(六)申请办法 | 凡是本会会员之子女,就读国内各源流中小学校,其学业成绩符合本小组所规定之学术成绩标准者,均可申请。 |
(甲)小学组凡是华语、国语、英语、数学、科学、历史与地理七科中有任何五科获得特优(即A或甲等),方可申请。 (乙)中学组以在校成绩为标准,凡是全年成绩中,如有任何五科获得特优(即A或甲等),方可申请。 申请者(由会员家长代申请)需填具申请表格并夹呈子女学业成绩报告书影印本(须经有关学校校长签名证实方为有效)在指定日期内寄回本会,逾期恕不接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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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奖金或奖品 | 分高中组、初中组、及小学组。奖金或奖品之数额将以得奖人数为根据。 |
届次/ 年份 | 主任 | 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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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届(1967-1968) | 郑光生 | |
第4届(1970-1971) | 吴玉堂 | |
第5届(1972-1973) | 刘荣基 | 李保安 |
第6届(1974-1975) | 杜福泰 | 陈胜尧 |
第7届(1976-1977) | 李保安 | 吴玉堂 |
第8届(1978-1979) | 李保安 | 吴玉堂 |
第9届(1980-1981) | 李保安 | 吴玉堂 |
第10届(1982-1983) | 李保安 | |
第11届(1984-1985) | 王品棠 | 郭彬郁 |
第12届(1986-1987) | 王品棠 | 刘英才医生 |
第13届(1988-1989) | 刘英才医生 | |
第14届(1990-1991) | 陈崇侨 | |
第15届(1992-1993) | 汪子文 | |
第16届(1994-1995) | 刘德翁 | 傅瑞德 |
第17届(1996-1997) | 刘德翁 | 杨景麟 |
第18届(1998-1999) | 黄健勇 | |
第19届(2000-2001) | 黄健勇 | 黄世辉 |
第20届(2002-2003) | 黄健勇 | 施祖森 |
第21届(2004-2005) | 刘英才医生 | 黄健勇 |